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423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时间:2026-03-16浏览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423井)位于东营港长途客运公交站南2km,桩西采油厂桩423号井(中心经度:118.94300°E,中心纬度:38.05040°N),调查地块占地面积2070平方米。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归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所有,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行业类别为陆地石油开采,拟规划为道路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的分类,道路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因此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
2026年1月,东营港兴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可能存在的排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确定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等,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编制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423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质量基本良好,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