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6-7760666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东营曜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50吨/年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

时间:2025-01-23浏览量:
2022年于7月东营曜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惠利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营曜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50吨/年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11月4日得到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审[2022]106号)。
东营曜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50吨/年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11月13日建成。东营曜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50吨/年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以南、港西三路以东,东营曜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黄总
电话:0546-6719966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在现有车间一内建设了1条300t/a SN-1生产线,并保留了车间一内部分废水中和设施;在车间二内依托原甘氨酰胺盐酸盐生产线设备,建成了1条100t/a 022(4-戊烯酸)生产线、1条20t/a 2-乙酰基吡嗪生产线、1条170t/a MTA-1生产线,且不再生产甘氨酰胺盐酸盐;拆除了车间三内的BMC生产线、DMCC生产线,建成了1条200t/a MTA生产线、1条200t/a 030生产线、1条300t/a 3,5二甲基哌啶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2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0万元。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水环真空泵排污水。对工艺废水中的高盐废水先进行处理(中和+减压蒸馏),得到的蒸馏冷凝液排放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水环真空泵排污水直接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A2/O活性污泥法)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要求及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入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东营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神仙沟。
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间废气。
(1)车间工艺废气处理
车间一废气经一级冷凝(-15℃)+二级冷凝(-45℃)+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车间二装置废气经一级冷凝(-15℃)+二级冷凝(-45℃)+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车间三装置废气经一级冷凝(-15℃)+二级冷凝(-45℃)+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经“两级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设置活性炭脱附再生装置)”通过1根41m高排气筒(P1)排放。
车间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与危废暂存间废气合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2)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
污水池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后经过引风机,引入废气处理系统(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3)储罐废气控制措施
甲醇、乙酸乙酯、乙醇、甲苯、二甲基硫醚、甲基叔丁基醚、三乙胺、二氯甲烷、二氯乙烷、2-氯-5-(三氯甲基)苯胺、原乙酸三甲酯、氨水、硫脲、α-乙酰基-γ-丁内酯夹层通冷冻水(-15℃),氮封,储罐上方设置集气管路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系统(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盐酸储罐上方设置集气管路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系统(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4)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
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过引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5)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已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在装置区安装了密闭采样器,实施了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本项目对生产设备和管线进行定期检修,能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离心机全过程密闭,离心废气全部经管道收集,有效控制离心废气无组织逸散。对有挥发性气体产生的投料、固废排出等工序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与危废暂存间废气合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常压反应过程中,利用反应釜侧壁的排气管道不断将釜内空气抽出,使釜内形成微负压环境,保证釜内气体不从反应釜开口处泄露;加压反应过程中,保证反应釜良好的密闭性,并且在反应结束后的降压过程中,利用反应釜侧壁的排气管道将釜内空气抽出,待釜内压力由正压变为微负压时再开釜放料,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挥发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新建的二硫化碳储罐为地下储罐,采用水封,二硫化碳不再使用,二硫化碳储罐及水封罐留作备用罐;其他储罐均为卧式储罐,甲醇、乙酸乙酯、乙醇、甲苯、二甲基硫醚、甲基叔丁基醚、三乙胺、二氯甲烷、二氯乙烷、硫脲水溶液储罐配套氮封,储罐夹层通冷冻水(-15℃)保温;氨水、2-氯-5-(三氟甲基)苯胺原乙酸三甲酯、α-乙酰基-y-丁内酯储罐配套氮封。三氯氧磷、氯丙酮、氯化亚砜、四氢呋喃、溴乙烷、硫酸二甲酯、丙烯醇、正庚烷、甲醛、乙酸等为密闭桶装,贮存于危险品库内,避光贮存。
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车间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与危废暂存间废气合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闪蒸干燥机、离心机及其它各类机泵等设备的噪声,主要采取从源头以及传播途径上对噪声进行控制的措施,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噪声措施;
(3)加强机械、车辆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4)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通过厂房隔声及合理布局等减少噪声传播。
(5)对泵类采用基础减震,可有效减少噪声的产生。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产品生产及废水蒸馏残渣、产品生产及废气处理滤渣、高盐废水预处理残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包装桶、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等。
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产品生产及废水蒸馏残渣、产品生产及废气处理滤渣、高盐废水预处理残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包装桶、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占地面积216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制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已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